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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谋2022光伏大发展,国家能源局四“箭”连发!
2021-12-13   浏览量:952
f666438ed4197f8c8d3c33352c5c3997.jpg随着2021年步入尾声,国家能源局对2022年光伏发展做出了提前布局。“草根光伏”注意到,11月26日-12月8日,不足半月内,国家能源局已连发三文,一次发声,而为2022年光伏大发展打好提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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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能源局:下发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首先,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提前发布了《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众所周知,2022年户用光伏正式去补贴,光伏将全面进入平价时代。所以,2022年光伏新政也不需要反复几轮的意见征求,政策“靴子”提前落地,更有利于各方早做准备。
二、国家能源局: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
同是在11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虽然,这则《通知》在安全监管方面对分布式光伏做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分布式光伏的装机成本,但从长远角度来考虑,已经跻身市场增量主体的分布式光伏需要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未雨绸缪,降低各种安全隐患,才能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俗话说的话,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看似短期利空,实则长期利好。
三、国家能源局:尽快检查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
12月初,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工作的函》。
文件指出,近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北京市密云区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时,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增加前置条件,要求申报企业、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清单之外的危险化学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材料。
为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尽快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本省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擅自设定前置条件。
河南、广东、辽宁等部分地区光伏项目备案停滞,北京市密云区共有8家企业、111个自然人仅有1家企业、1个自然人完成备案的形势下,国家能源局发布这个文件可谓是及时雨。减少不必要的备案前置条件,对地方光伏备案部门进行检查,有利于光伏装机备案的顺利推进,提升企业、自然人装光伏电站的热情和进度。可以说,很有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之功用。
四、国家能源局:将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12月8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文称,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志武主持召开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月度形势分析视频会。
同时,国家能源局还透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强按月调度,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这个消息虽说只是国家能源局的一个工作动态,但蕴含的信息量很大。在2021年光伏装机不如预期的情况下,国家能源局准备举行月度会议研究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暗示着国家能源局对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实施动态跟踪、调控措施,促进光伏等产业的装大发展。
事实上,鉴于2021年光伏市场“增热不增量”的情况,即市场很热,新增装机远不及预期,国家能源局无论是提前下发2022年光伏新政,还是下发分布式安全监管办法,还是规范光伏备案管理,还是决定举行月度形势分析会,对2022年光伏产业大发展都是一个正向的促进。一句话,2022年光伏装机市场大爆发可期!

来源:光伏资讯